政府推動電子病歷的效益及未來推展計劃與目標
 

電子病歷的效益將包括:

一、民眾構面
  ‧ 節省取得病歷時間與金錢
  ‧ 提升就醫治療時效
  ‧ 避免重複檢查/檢驗之危害
  ‧ 強化民眾用藥安全
  ‧ 增進轉診便利性
  ‧ 享受持續性的醫療照護
  ‧ 縮減看病等候時間
  ‧ 個人旅遊病歷紀錄
  ‧ 個人之自我健康管理

二、醫療院所構面
  ‧ 降低醫療疏失發生
  ‧ 增進醫療品質及臨床決策能力
  ‧ 節省實體病歷儲存空間
  ‧ 簡化行政事務作業流程
  ‧ 降低行政作業成本
  ‧ 提高醫院醫療水準的形象
  ‧ 加強病歷之完整及保密性的控管

三、政府構面
  ‧ 實現政府「智慧醫療」之政策
  ‧ 改善偏遠地區民眾就醫品質,打破資源地域時空限制
  ‧ 加速推動醫療院所醫療作業資訊化及病歷電子化,提升醫療照護品質及病人安全
  ‧ 發展健康資訊技術與標準,促進院際病歷互通整合,與國際醫療接軌
  ‧ 帶動醫療照護資訊產業升級,振興電子病歷等相關軟硬體業商機,創造國際醫療產業價值,增加就業機會
  ‧ 有效管控急性傳染病與疾病防治,避免疾病流行的大爆發(尤其是國際性的爆發)
  ‧ 節省醫療資源浪費,降低健保支出
  ‧ 達到節能減碳的環保國際趨勢
 

未來推展計劃與目標:

近程計劃:

‧ 行政院「愛台十二建設」-智慧台灣-健康照護升值白金方案-智慧醫療服務
– 透過資訊科技整合,打破資源地域時空限制,加速病患診療決策時間,提昇醫療品質,減少醫療資源浪費
‧ 「加速醫療院所實施電子病歷系統」子計畫–以加速推動醫療作業資訊化及院際病歷互通整合,減少民眾就醫時重複檢查,提升醫療資源運用效能、醫療照護品質及病患安全
 

遠程計劃:

  ‧ 醫院電子病歷輔導案-放射影像報告
  ‧ 辦理醫療機構電子病歷檢查案
  ‧ 輔導醫院完成資安認證
  ‧ 辦理醫事憑證管理中心營運案
  ‧ 辦理醫事憑證管理中心營運案
  ‧ 研議訂定我國電子病歷與隱私保護法規
  ‧ 電子病歷標準維護暨推廣案
  ‧ 醫院評鑑及健保審查案
  ‧ 鼓勵及輔導醫療院所發展醫療作業資訊化、病歷電子化等電子病歷基礎建設及跨院互通案


目標:
  ‧ 三年內(99-101年)
  – 全國80%醫院(400家)實施醫學影像及報告、檢驗檢查報告及用藥紀錄之電子病歷, 並至少60%(300家)醫院可院際互通
  – 全國70%診所(14,000家)實施電子病歷
  ‧ 今(99)年
  – 全國20%醫院(100家)實施醫學影像及報告、檢驗檢查報告及用藥紀錄之電子病歷, 並至少10%(50家)醫院可院際互通(醫學影像及報告)
  – 全國10%診所(2,000家)實施電子病歷(含中、西、牙)
  ‧ 與醫院評鑑及健保審查等作業結合

(本文資料感謝行政院衛生署電子病歷推動專案辦公室黃援傑主任提供)